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证券代码:300658 证券简称:延江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5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全体成员讨论并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最终方案将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7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90,130,041.18元,母公司累计可分配利润168,971,368.65元、母公司资本公积为454,094,185.24元。鉴于目前公司经营盈利情况良好,为回报公司股东,综合考虑了公司利润水平及未来发展潜力,2017年度具体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000
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同时,以截至2017年末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50,000,000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50,000,000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董事会制定
的利润分配方案,既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也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着眼于2017年度的经营业绩、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我们认为:公
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之情形,有利于培养投资者长期支持与投资公司的信心。上述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及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公司董事会将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延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