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1-15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通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相结合的方式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发出。会议
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
议应到董事 9 人,通讯出席本次会议董事 9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强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钦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行权条件的规定,公司经审计 2021 年年度财务报告,营业收入或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均未达到考核目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由公司注销第三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
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宋钦对本议案回避
表决,本议案获得通过。
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3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2 名激
励对象因担任本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65.9800 万股进行作废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未达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故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69.4060 万股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 835.386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律师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3、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证券事务代表贺雅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贺雅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贺雅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贺雅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郑家双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独立董事意见、律师、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有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关于注销股票期权的公告》;
3、《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4、《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5、《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6、《关于召开 2022 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7、《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8、《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9、《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10、《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股票期权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1、《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