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2-04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于 2022 年4 月 27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由原华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外经贸大厦 901-22 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60 人,共有注册会计师
1131 人,其中 5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0 年度收入总额为 187,578.7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
收入 163,126.3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73,610.92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274
家上市公司 2020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 31,843.39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85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
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炎临,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多年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与咨询专业服务经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2013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詹湛湛,中国注册会计师, 2016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业务年限 6 年,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相关服务业务,具备证券从业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林炎临、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卉以及詹湛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玉梅,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召开,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公司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为公司做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其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了意见,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为保持公司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议继续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该会计师事务所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以及保护投资者的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提高公司审计
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以 9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四)监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3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五)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
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六)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