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2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文
《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0,313,428.00 股新股。公司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313,42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3 元/股,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722,368,989.24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17,197,662.68 元后,净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171,326.56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8 月 27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31 号”验资报告。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55 号《关于同意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 570,000,000.00 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共 5,700,000.00 张,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 6 年。扣除发行费
用人民币 7,781,182.22 元(不含税)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2,218,817.78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 361Z008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 13,674,556.40
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到期余额 200,000,000.00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213,674,556.40
减:本年度投入金额 92,513,488.33
减:累计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支出 40,812.46
加: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2,130,477.89
募集资金余额 123,250,733.50
减: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未到期余额 20,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03,250,733.50
2.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金额
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 435,261,599.08
加: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到期余额 -
募集资金期初余额 435,261,599.08
减:本年度投入金额(含偿还银行贷款募投项目) 232,042,511.90
减:累计银行工本费及手续费支出 569.59
加:银行理财收益及存款利息收入 3,045,582.38
募集资金余额 206,264,099.97
减: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未到期余额 177,000,000.00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264,099.97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该管理办法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20 年 8 月,公司依据新修订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修订)》、《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修订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 2017 年 5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一)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 40340001040052331 16,291,351.6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0931955 14,188,027.7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592900024510303 13,673,499.5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4100028629200087573 15,773.88
中国进出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35891 59,082,080.66
合计 103,250,733.50
上述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000 万元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二)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
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29680100101028519 1,608,966.27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1 年 6 月 30 日余额
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15585756760083 11,256,903.68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28319 16,151,535.8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翔安支行 592900024510603 700.73
中国进口银行厦门分行 2210000100000231113 245,993.43
合计 29,264,099.97
上述存放余额不包括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中持有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 17,700 万元,分别存放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14,700 万元,平安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3,000 万元。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FPC 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59,605.8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