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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9

弘信电子: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0-15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 2019 年 9 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39)。

    2019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并于 2019 年 11 月 7 日召开 2019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在 2019 年 10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
资金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69)。

    因上述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即将届满,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可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82 号)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0,313,428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83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2,368,989.24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17,197,662.6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05,171,326.56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30,313,428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674,857,898.56 元。上述资金于 2019 年 8 月 27
  日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30 号)。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预计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翔安工厂挠性印制电路板技改及扩产项目                  28,331.45              24,792.95

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21,159.40              17,971.59

FPC 前瞻性技术研发项目                                7,440.80              7,252.55

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              20,500.04

                  合计                              77,931.65              70,517.13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 20,977.80 万元。

      二、前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到期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皆如期收回,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收益 95.28 万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取得收益 833.70 万元。子公司尚未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 438.20
  万元;公司尚未到期的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余额为 15,500 万元。

      三、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2.2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
  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
  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
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其中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自有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银行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3、投资期限

    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该有效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此次现金管理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对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5、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财务负责人监督、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实施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用于募资资金现金管理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6、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7、风险管控措施

    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公司也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
的变化适时调整以控制风险,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引起的风险。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完善关于投资理财的内部控制管理,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稳健安全的开展投资理财,定期加强监督与检查,并根据外部环境变化适当调整投资策略与投资品种,在降低风险的前提下获取稳健的投资收益。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闲置募集资金以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生产经营。
    2、公司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增厚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1、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继续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全体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表决,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2.2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额度不超过 1 亿元投资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投资及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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