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〇年十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行管理和/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及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4、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或不能成立的风险。
5、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对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存在不确定性。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管理协议尚未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弘信电子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拟根据实际情况通过自行管理和/或委托具备资产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管理,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4、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2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向外部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及融资金额均存在不确定性,以实际缴款金额和最终实施计划为准。公司不存在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6、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股票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大宗交易、竞价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7、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不超过24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得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8、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9、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员工因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税负由员工自行承担。
10、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 5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 5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5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股票来源和规模...... 7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8
六、存续期内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9
七、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9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构成、权益分配及处置办法...... 15
九、一致行动关系和关联关系说明 ...... 17
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员工所持有股份的处置办法...... 17
十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 ...... 18
十二、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 18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9
释义
简称 指 释义
公司、本公司、弘信电子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本计划 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
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
管理委员会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标的股票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购买和持有的公司股票
委托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机构、管理人或资产管理 指 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资格的资产管理资质、接受本员工
人 持股计划委托提供资产管理服务的第三方机构
指公司与第三方机构设立的包括但不限于信托计划、证
专项金融产品 指 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证券投资基金等
由金融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
产品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拟持有人名单。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3、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心骨干员工;
4、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符合标准的人员。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范围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等,合计不超过102人,具体参加人数、名单将由公司遴选并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员工变动情况、考核情况,对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和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将对有资格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资金及股票来源、期限及规模、管理模式等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等发表明确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102人,其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预计8人,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6,77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为
45.1333%;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8,230万份,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比例为54.8667%。
本计划参与对象及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任职情况 认购份额上限 占本计划的 持有份额对应的股份
姓名 (万份) 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李强 董事长 5,200.00 34.6667% 0.9155%
2 李奎 董事、总经理 100.00 0.6667% 0.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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