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0-13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股东李震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截至目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持有本公司股份 3,253,519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95%)的控股股东的
一致行动人李震(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之兄弟)计划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3,253,519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95%。
二、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中设定的减持时间已过半,李震的减持情况如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数量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 (股) 例%
李震 大宗交易 2020 年 7 月 23 日 26.11 1,600,000 0.47%
合计 - - - 1,600,000 0.47%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当前总股
股数(股) 例(%) 股数(股) 本比例(%)
李震 无限售条件股份 3,253,519 0.95% 1,653,519 0.48%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股东李震告知函说明,李震本次减持计划均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截至本公告日,股东李震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李震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股东李震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李震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