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6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5
月 6 日召开的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7,113,428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6.5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7,113,428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341,737,156 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5 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 年 5 月
28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5 月 2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0 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5 月 15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5 月
27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年 5月 28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股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88,846,947 42.90% 57,750,515 146,597,462 42.9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8,266,481 57.10% 76,873,213 195,139,694 57.10
股份总数 207,113,428 100.00% 134,623,728 341,737,156 100.00%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341,737,156股摊薄计算,2019 年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0.53 元。
八、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海路 19 号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人:纪小露
3、咨询电话:0592-3160382
4、咨询传真:0592-3155777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