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0-01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3)。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了公司股东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融发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9,426,157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3315%。
2019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原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63),上海金融发展经过历次减持、公司转增股份、被动稀释等变动,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海金融发展持有公司的股份变为8,477,65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9%。
2019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19-187),对减持计划实施时间过半的情况进行了披露。截至该公告披露日,上海金融发展累计减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81%。
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该告知函出具日,上海金融发展已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 1.4039%。
根据《上市公司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元) 减持股数(股) 占 总股本比例
(%)
2019.09.18 36.93 212,700 0.1028
2019.09.19 36.85 184,000 0.0889
2019.09.20 36.79 178,700 0.0863
2019.09.23 35.85 183,900 0.0888
2019.09.24 37.23 87,200 0.0421
2019.10.09 36.55 102,000 0.0493
2019.10.25 32.58 174,500 0.0843
2019.10.28 33.71 115,400 0.0557
2019.10.29 33.12 269,200 0.1300
2019.10.30 32.31 101,300 0.0489
2019.10.31 32.15 115,600 0.0558
2019.11.01 32.21 157,700 0.0762
2019.11.04 32.72 114,300 0.0552
上海金融 2019.11.05 32.37 69,600 0.0336
发展投资 集中竞价 2020.01.02 35.85 79,400 0.0384
基金(有限 交易
合伙) 2020.01.03 36.09 56,600 0.0273
2020.01.06 35.04 85,900 0.0415
2020.01.07 34.89 110,900 0.0536
2020.01.08 34.94 127,200 0.0614
2020.01.14 36.85 192,100 0.0928
2020.01.16 37.15 74,500 0.0360
2020.01.17 36.94 113,900 0.0550
合计 2,906,600 1.4039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 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上海金融发 无限售条件
展投资基金 流通股 9,426,157 5.3315% 6,519,557 3.1495%
(有限合伙)
合计 9,426,157 5.3315% 6,519,557 3.1495%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表中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9 日披露了《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
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总股本由 17680 万股增加至 20711.3428 万股,上海金融发展持股比例由原 5.33%被动稀释至 4.55%。
三、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上海金融发展告知函说明,上海金融发展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上海金融发展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金融发展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