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181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弘信 JLC1】
2、期权代码:【036385】
3、股票期权授权日:2019 年 9 月 26 日
4、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26.71 元/份
5、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135 人,实际授予数量为 599.9850 万份。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完成了《2019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9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1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9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9月2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9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一)标的股票种类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股票期权。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三)行权价格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26.71元/份。
(四)授权日
本次股票期权授权日为2019年9月26日。
(五)授予对象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35名。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占本计划授予 占本激励计划公
序号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总数 告日总股本的比
(万份) 的比例 例
1 李奎 总经理 39.18 6.53% 0.22%
2 宋钦 副总经理、董事会 39.18 6.53% 0.22%
秘书
3 孔志宾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3.00% 0.10%
财务负责人
4 陈嘉彦 副总经理 13.92 2.32% 0.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89.705 81.62% 2.77%
人员(131 人)
合计(135 人) 599.985 100.00% 3.3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分三次行权,对应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待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未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3、行权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自授权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次行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期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40%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3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七)行权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权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19—2021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2019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7亿元或以2018年扣非后
第一个行权期 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98.35%;
2020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或以2018年扣非后
第二个行权期 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81.00%;
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36亿元或以2018年扣非后
第三个行权期 净利润为基数,2021 年扣非后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46.28%。
若公司业绩考核未达到上述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同时与其个人上一年度的绩效考核挂钩,具体比例依据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如下:
个人上一年度考核结果 优秀(A)/良好(B) 合格(C) 不合格(D)
个人行权比例 100% 60% 0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合格时,当期可行权数量注销;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合格,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个人行权比例。
激励对象按照个人当年实际行权数量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激励对象本次获授的股票期权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后,在后续办理登记的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共计0.015万份股票期权。因此,本次实际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38名变更为135名,实际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600.00万份变更为599.9850万份。
除此之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其所获授股票期权的数量、价格与公司2019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四、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情况
(一)期权简称:【弘信 JLC1】
(二)期权代码:【036385】
(三)授予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9 年 11 月 12 日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