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178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股东李毅峰、张洪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2019 年 7 月 30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2)、《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115)。其中,董事兼副总经理李毅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676,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326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股东张洪(李毅峰配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736,3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355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了李毅峰先生及张洪女士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毅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676,3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洪女士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 736,300 股,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及发行上市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2、减持股份情况
(1)李毅峰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当前总股
(元 /股) (股) 本比例%
2019 年 10 月 28 日 33.851 158,712 0.0766
2019 年 10 月 30 日 32.487 90,000 0.0435
2019 年 10 月 31 日 32.436 242,888 0.1173
李毅峰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1 月 1 日 32.308 59,400 0.0287
2019 年 11 月 4 日 32.845 119,000 0.0574
2019 年 11 月 5 日 32.380 6,300 0.0030
合计 - - - 676,300 0.3265
(2)张洪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占当前总股
(元 /股) (股) 本比例%
2019 年 10 月 28 日 33.7324 311,200 0.1503
张洪 集中竞价交易 2019 年 10 月 30 日 32.3316 270,800 0.1307
2019 年 11 月 4 日 32.7270 154,300 0.0745
合计 - - - 736,300 0.3555
3、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 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当前总股本 占当前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763,460 3.2656 6,087,160 2.9391
李毅峰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690,866 0.8164 1,014,566 0.4899
有限售条件股份 5,072,594 2.4492 5,072,594 2.4492
张洪 无限售条件股份 7,363,013 3.5551 6,626,713 3.1996
注:以上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二、其他相关情况说明
1、根据李毅峰先生及张洪女士的告知函说明,李毅峰先生及张洪女士本次
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
2、李毅峰先生及张洪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本次减持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未超出减持计划约定减持股数,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李毅峰先生及张洪女士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也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备查文件
1、李毅峰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2、张洪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