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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信电子: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4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9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7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17年10月16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方案(草案)>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将于2019年6月24日届满,现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和锁定期情况

  截至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云南信托-弘信1号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49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2%,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购买,并按照规定予以锁定。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自2018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4日。

  2019年4月9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配事宜,以公司总股本
1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总数变更为7,634,972股,占公司总股本4.3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未出现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情形。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在存续期限内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及延长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自员工持股计划草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算24个月,后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延长后的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自
2017年10月16日至2020年4月15日,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延期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3)。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集合信托计划名下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持有人会议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4、当集合信托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集合信托计划名下的资产全部变现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但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
  (四)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股份的处置方法

  当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或提前终止时,由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在届满或终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额进行分配。

  若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时,集合信托计划所持资产仍包含标的股票,具体处置办法由管理委员会与资产管理机构协商确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后续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