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
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82,702,928.42元。
项目 金额(元)
2018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996,720.06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117,943,676.1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877,467.76
减:对股东分配利润 35,360,000.00
2018年末未分配利润 282,702,928.42
为回馈股东,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600万元;送红股0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72,800,0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76,800,000股。若董事会审议此送转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确定了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度的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是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