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165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4)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5),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信创业”)或其拟参与投资的信托计划及资管计划或一致行动人等,计划自2018年6月26日起六个月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104,000,000股)的2%,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弘信创业与实际控制人李强为一致行动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之规定及弘信创业与李震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弘信创业与实际控制人之兄李震为一致行动人。
2018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8-163)。
2018年12月21日,公司收到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18年12月21日,弘信创业及一致行动人李强、李震增持股份数量已达到公司股数的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人:公司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强、李震。
2、本次增持完成情况:截至2018年12月21日,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强、李震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0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0%,成交金额合计59,145,223元(不含手续费),已完成本次公司股份增持计划。
3、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强、李震在本次公告前6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同时为了提升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比例:本次拟增持比例为公司目前总股本(104,000,000股)的2%。
3、增持方式: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4、增持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5、实施期限: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为自本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6、资金来源:本次拟增持的资金为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股票质押贷款、资管计划等)。
三、本次增持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情况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股) (元/股) (元) 比例
集中竞价 2018/6/26 3,000 28.310 84,930 0.0029%
弘信创业
工场投资 集中竞价 2018/6/28 323,500 28.600 9,251,830 0.3110%
集团股份 集中竞价 2018/6/29 115,400 29.439 3,397,294 0.1110%
有限公司
集中竞价 2018/8/24 65,400 31.346 2,050,027 0.0629%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日期 增持数量 增持均价 增持金额 占总股本
(股) (元/股) (元) 比例
集中竞价 2018/9/3 22,000 29.895 657,680 0.0211%
集中竞价 2018/9/7 10,000 30.160 301,600 0.0096%
集中竞价 2018/11/6 275,800 27.148 7,487,499 0.2652%
李强 集中竞价 2018/9/26 105,000 27.120 2,847,600 0.1009%
集中竞价 2018/12/17 29,200 28.061 819,381 0.0281%
集中竞价 2018/12/18 51,100 28.238 1,442,954 0.0491%
李震 集中竞价 2018/12/19 31,600 28.086 887,525 0.0304%
集中竞价 2018/12/20 1,045,500 28.546 29,845,028 1.0053%
集中竞价 2018/12/21 2,500 28.75 71,875 0.0024%
合计 2,080,000 59,145,223 2.0000%
注:以上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相加之和在尾数如有不符,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增持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增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 占总股本比 股数
(股) 例 (股) 占总股本比例
弘信创业 合计持有股数 31,667,220 30.4493% 32,482,320 31.2330%
工场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 - 815,100 0.7838%
集团股份 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股份 31,667,220 30.4493% 31,667,220 30.4493%
合计持有股数 - - 105,000 0.1009%
李强 其中:无限售条 - - 105,000 0.1009%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合计持有股数 - - 1,159,900 1.1153%
李震 其中:无限售条 - - 1,159,900 1.1153%
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3、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强烈信心,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也将择机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大宗交易、参与增发等方式增持公司股权,提升在公司的股权比例。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律师认为: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尚待就本次股份增持实施结果进行公告外,公司本次股份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股份增持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申请而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的条件。
六、备查文件
1、弘信创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