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6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毅、李毅峰、邱葵、何建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9,453,99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09%)的上海金融发
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金投”)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6,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00%)。
2、持有本公司股份3,086,22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97%)的深圳市达
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持有本公司股份
2,956,902股的(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的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持有本公司股份2,536,794股(占公司总股本
比例为2.44%)的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
瑞”)、持有本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的厦门达晨聚圣
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聚圣”)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该等股东系一致行动人。减持期间为自弘信电子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1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0%)。其
中,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104.00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
所减持股份数量1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10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厦门达晨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78.00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
3、持有本公司股份4,331,1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16%)的邱葵(公
司副董事长王毅之配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33,11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2%)。 4、持有本公司股份4,194,6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3%)的副董事长王毅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1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0%)。
5、持有本公司股份4,194,60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3%)的董事兼副
总经理李毅峰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419,46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0%)。
6、持有本公司股份78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5%)的何建顺(公司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孔志宾之配偶)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预计所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9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弘信电子”)于近日分别收到公司一致行动人股东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创泰、达晨聚圣,及股东上海金投、邱葵、何建顺、副董事长王毅、高级管理人员李毅峰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上海金投、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邱葵、王毅、李毅峰、何建顺所持股份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占本公司总 股份来源 备注
号 (股) 比例(%)
1 上海金投 9,453,990 9.09%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2 达晨创泰 3,086,226 2.97%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3 达晨创恒 2,956,902 2.8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4 达晨创瑞 2,536,794 2.4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5 达晨聚圣 780,000 0.7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6 邱葵 4,331,184 4.16%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7 王毅 4,194,606 4.03%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注1
8 李毅峰 4,194,606 4.03%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注2
9 何建顺 780,000 0.75%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合计 46,332,780 47.44% 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
注1:截至本公告之日,王毅共持有公司4,194,606股,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为3,145,9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8,651股。王毅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
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10%。
注2:截至本公告之日,李毅峰共持有公司4,194,606股,其中限售股份(高管锁定股)
为3,145,955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048,651股。李毅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
持的数量不超过上一年持有数量的1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上海金投的减持计划
1、本次减持的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6,24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00%。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2,080,000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即不超过
1,040,000股。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二)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达晨聚圣的减持计划
1、本次减持的原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160,000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其中,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104.00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1.00%;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
数量13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25%;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104.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厦门达晨
聚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78.00万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0.7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5、减持期间:自弘信电子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如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进行;通
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
交易日之后进行,且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三)邱葵的减持计划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433,118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42%。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为弘信电子发布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不低于公司上市发行价。
(四)王毅的减持计划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弘信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