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8-002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并购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6月28日召
开了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申请金融机构及类金
融企业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告编号:2017-025),该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总额不超过9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用于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融资租赁、设备贷等信贷业务。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授信额度内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预案》,同意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强为公司获取金融机构授信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担保。
近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招行厦门分行”)签订了《并购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招行厦门分行申请并购贷款6,000万元人民币(大写:陆千万元整),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支付的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汉光电”)49%股权的部分款项。本次并购贷款合同签署后,公司已使用的授信额度未超过9亿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未超过4亿元。
一、贷款人基本情况
1、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周启正;
3、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309号宏泰中心;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陆仟万元整;
2、借款期限:1,075天,自2018年1月2日起至2020年12月12日止;
3、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以基准利率加浮动幅度确定。浮动幅度为上浮18%。
基准利率以12个月为一期,一期一调整;
4、利息支付:利息按季计收,计息日为每季末月的20日;
5、借款用途:用于置换公司前期支付的收购控股子公司厦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汉光电”)49%股权的部分款项。
6、担保条款:本次贷款由控股股东弘信创业工场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保证人,公司以所持弘汉光电100%股权向招行厦门分行作质押担保。
四、贷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需求和公司经营战略,对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起积极的推动作用。申请贷款所需的上述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并购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