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17-016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6月7日与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东宝区人民
政府”)签署了《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公司拟在荆门市东宝区投资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
一、合同风险提示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有权机构批准后生效。
2.合同存在因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履行的风险。
二、合同当事人介绍
1.合同当事人: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
荆门市东宝区为荆门市主城区,为市辖县级行政区,在经济管理权限上享受县(市)级同等待遇。
2.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最近三年未与公司发生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公司拟在东宝区范围内投资建设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建设柔性电路板智能化生产基地,并规划培育与柔性电子相关新兴产业或上下游相关产业,项目分批投入,预计第一期总投入5亿元。
项目计划用地面积250亩,采取总体规划,分期供地方式。其中项目先期项
目用地150亩,后期预留100亩,预留期2年。
2.东宝区人民政府提供的支持
(1)提供“净地”;负责将“九通一平”基础设施配套至公司项目用地红线。
(2)确保相关部门给项目相应的排污指标;并协调解决项目的生产污水处理问题。
(3)保证项目公司自主经营,为企业经营创造宽松的环境,在自身权限范围内保持稳定的政策支持。
(4)积极协助项目公司解决在荆门的人才培养及用工需求。
(5)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包括行政性收费、土地专项扶持、一亿元入住补贴、物流补贴等专项扶持政策,以及增产增效奖励、税收奖励、人才住房奖励等支持。
3.公司的义务
(1)公司需在东宝区内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公司需在协议生效后15天内向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提交项目第一期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第一期工程总体规划及平面设计图、鸟瞰图等相关资料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3)在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协助公司取得环评前提下,公司根据经批准的该项目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力争如期开工建设并投产。项目的投资强度每亩不低于200万元,容积率达到1.0以上,且公司应确保项目投产后5年内达到该投资强度及容积率(因不可抗力及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政府原因除外)。
(4)项目公司成立后10年内,公司不向控制外的企业转让该地块、厂房,
亦不向控制外企业转让项目公司股权。
(5)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公司可自行建设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污水处理设施。
四、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投资基于公司远期战略布局而实施,有利于公司产能扩张,对夯实公司竞争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约定,东宝区人民政府应向公司提供政府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及奖励,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产生正向影响。
2.本次投资将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因履行合同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依赖。
五、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于2017年6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2.备查文件
(1)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2)《弘信柔性电子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投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