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5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的总股本156,940,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694,061.1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1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72,634,672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二、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6,940,61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的总股本为156,940,611股,分红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172,634,672股。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26日。本次所转增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5月26日。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于2023年5月26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0*****710 许香灿
2 01*****930 许文焕
3 01*****131 易仰卿
4 00*****689 黄效东
5 00*****158 罗源熊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5月17日至登记日:2023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41,715,386 26.58 4,171,539 45,886,925 26.58
高管锁定股 41,715,386 26.58 4,171,539 45,886,925 26.5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5,225,225 73.42 11,522,522 126,747,747 73.42
三、总股本 156,940,611 100.00 15,694,061 172,634,672 100.00
注 1: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七、 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72,634,672股摊薄计算,2022年度,每股净收
益为0.5196元。
八、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5层(1)号
咨询电话:0755‐86329828
咨询传真:0755‐86022683
咨询联系人:高健、陈国兵
九、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