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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56 深市 民德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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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16

民德电子: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22-029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变更 2021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部分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德(丽水)”),并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民德(丽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31号),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993,84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5.48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79.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94,330,133.77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4日全部到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L10002号”的《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2年1月7日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南头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田背支行,及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在以上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严格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此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
 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计  实际投入募
                                                划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1  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39,824.00  28,000.00  28,000.00
    项目

    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

 2  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  19,732.00  12,000.00  12,000.00
    术改进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0,000.00  10,000.00    9,433.01

              合计                69,556.00  50,000.00  49,433.01

    二、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民德(丽水)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募投项目“碳化硅功率器件的研发和产 业化项目”和“适用于新型能源供给的高端沟槽型肖特基二极管产能的提升及技 术改进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实施主体为民德(丽水),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38,000 万元向民德(丽水)增资,并使用募集资金2,000万元完成民德(丽水)注册资 本实缴,增资完成后,民德(丽水)注册资本将增加至40,000万元,仍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MA7K6ADK4M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2,000万元

    5、成立日期:2022年2月25日

    6、法定代表人:谢刚

    7、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309号国际车城15号楼11 层-313

    8、经营范围: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
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设计服务;销售代理;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均持有民德(丽水)100%的股权

    10、主要财务数据:民德(丽水)为新设立公司,暂无财务数据

    四、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民德(丽水)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促进民德(丽水)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本次增资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民德(丽水)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增资款到账将存放于其开设的募集资金存放专户中,后续公司和民德(丽水)将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对全资子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此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
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民德电子(丽水)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及用途等符合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2、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资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实施方向和建设内容,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促进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民德(丽水)增资。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事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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