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司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总股本 108,9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人民币 1.00 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1 股。分配完成
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 119,790,000 股,注册资本增加至 11,979 万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结果对《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九条作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89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11,979 万股
万元。 人民币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0,890 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979 万
股,全部为普通股。 股,全部为普通股。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