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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德电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19-10-17


证券代码:300656        证券简称:民德电子      公告编号:2019-067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黄强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 6,150,362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2125%)的股东黄
强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通过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
起)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2019 年 11 月 8 日起)之后六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占
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5051%)。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黄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黄强先生的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        股份来源            备注
                          例(%)

  黄强    6,150,362      6.2125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备注 1

    备注 1:截至本公告之日,黄强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6,150,362 股,均为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股东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黄强先生的减持计划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4、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
日之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5、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 5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
股本的 0.5051%。

    6、拟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不低于发行价格。

    (二)其他

    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股东黄强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

    3、本人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本人就股份锁定所作出的有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将结合公司稳定股价、日常经营、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或其他合法方式; 本人减
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持有公司股份低于 5%以下时除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强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上述拟减持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在减持期间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

    3、本次拟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股东黄强先生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黄强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