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因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归属
登记并于2022年11月4日上市流通、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批次20名激
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已经完成归属登记并于2023年4月28日上市流通;公司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晶瑞转债”和“晶瑞转2”已分别于2020年3月5日、2022年2
月21日开始转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3年7月10日实施完毕等
因素,公司现拟根据截至2023年8月24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数量994,576,164股为
依据,对《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
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5,135,145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94,576,164 元。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85,135,145 股,公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994,576,164 股,公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585,135,145 股,其他种类股 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 994,576,164 股,其他种类股
0 股。 0 股。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3年8月)》。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须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批准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
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结果为准。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