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2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0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2020年4月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根据控股股东的提议,董事会于2020年4月9日发布了《关于增加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同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吴天舒先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数76,482,56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2.985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股份数67,198,1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7.76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9,284,3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181%。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16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2020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无关联股东需要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9,066,6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3,525,5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2%;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关联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薛利新、胡建康、程欢瑜、常延武、刘兵、黄俊群、雷秀娟、徐彤、吴国华、高小云、汪鸣豪、顾友楼、顾佳、何进文、朱一华对本议案已回避表决。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14,166,68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的99.9859%;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80,5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4%;反对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