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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股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8-03-27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8-023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6日召开的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公司 2017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6,176,549.89元;母公司2017年度实现净利润51,868,441.75元,加上年初未分

配利润48,371,224.62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186,844.18元,扣除2017

半年度对股东的分配17,649,987.00 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母公司未分

配利润为77,402,835.19元。

    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和未来发展的成长性,结合公司股本规模相对较小的因素,为增强公司实力、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更好的回报股东,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利润分配规定、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提出以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以201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88,249,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拟转增61,774,954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50,024,889股。

    如果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2、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一贯重视对投资者的回报,在2017年半年度已实施了现金分红,共计

派发现金分红(含税)1,765万元,占2017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

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达到 48.79%。因此,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涉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有利于扩大公司股本规模,优化公司股本结构,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鉴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已进行了现金分红,

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的流动性和优化股本结构,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的原则,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的议案》,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公司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相应修改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总额等相应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有利优化公司股本结构,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的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该议案无异议,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最终以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