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9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回报广大股东,2017年8月25日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
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现状、资产规模及盈余情况,为回报全体股东并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提议 2017年半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7年7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88,249,935 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17,649,987.0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017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和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情况
如下:
项目 合并报表(元) 母公司报表(元)
期初经审计未分配利润 76,617,428.87 48,371,224.62
加:本期净利润 14,306,315.41 4,398,144.86
减:计提盈余公积 439,814.49 439,814.49-
期末未分配利润(未审计) 90,483,929.79 52,329,554.99
按照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母公司报表的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超过了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但是未超过上市公司报告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50%,本利润分配
预案不会造成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短缺。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且上述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公司利润
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公司《2017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财务数据,截止2017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数,本次利润分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确定。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