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23-021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股本211,87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拟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60,188,486股。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计算分配比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一致。
4、此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股东大会通过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1,875,5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
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11,875,58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0,188,486股。
三、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4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4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4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23年4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4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10 北京志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2 06*****876 北京志鸿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3 01*****331 任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3月30日至登记日:2023年4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23年4月10日。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资本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转增股本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24,009,998 11.33 16,806,999 40,816,997 11.33
通股/非流通股
二、无限售条件 187,865,582 88.67 131,505,907 319,371,489 88.67
流通股
三、总股本 211,875,580 100.00 148,312,906 360,188,486 100.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60,188,486股摊薄计算,2022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0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天鸿路9号
联系人: 张立杰、韩海涛
咨询电话: 0533-3590083
传真电话: 0533-3590083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