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4 证券简称:世纪天鸿 公告编号:2023-012
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世纪天
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该事项尚需提交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东世纪天鸿文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1号)核准(公司于 2018 年 8 月更名为“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编号:2018-043),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2,335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7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8,002.85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3,497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505.85 万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出具“瑞华验字【2017】01830002 号”《验资报告》。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世纪天鸿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5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843,08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8.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4,116,394.40 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不含税)6,981,132.08 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1,028,301.88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106,960.44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出具了众
环验字(2022)0210017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总 前次募集资金变 本次募集资金投
额 更投入 入
1 教育内容 AI 系统建设 29,120.87 5,558.23 23,562.64
项目
注 1: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原首发募投项目 “教育云平台项目”,并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 5,558.23 万元(含利息)调整用于新项目“教育
内容 AI 系统建设项目”。该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9)。
注 2:本次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指扣除发行费用(含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程序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确定产品金额、现金管理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
公司与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拟投资的产品是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由于金融市场的极端变化而受到不利影响。
2、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变化、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明确审批授权权限,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其资金支付手续需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流程。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四、对公司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核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在前述额度、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现金管理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拟购买的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在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和正常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时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进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在规定的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世纪天鸿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世纪天鸿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部分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