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于2019年4月24日下午14:30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衡山路10号烟台正海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
方式。其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年4月24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15:00至2019年4月24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6人,代表公司股份48,220,2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754%。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代表公司股份48,171,99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2150%。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48,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604%。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13人,代表股份337,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220%。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70%;弃权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6,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64%;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70%;弃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6,3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90%;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91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9964%;反对43,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03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80,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80,6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79%;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2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8.2701%;反对39,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2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48,177,29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108%;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9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9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7.2630%;反对4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37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周雪、石鑫
3、结论性意见: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