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3 证券简称:正海生物 公告编号:2018-011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8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7 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
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61,669,554.1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
余公积5,986,745.70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实现可分配利润为55,682,808.41元,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64,624,538.68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307,347.09元。
公司拟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人民币,共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0,000,000.00元
(含税),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长期分红回报规划》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
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将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烟台正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