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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迪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11-17

雷迪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23-067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7日以电话通讯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职能,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根据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定,公司拟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任期三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程博先生(召集人)、陈伟华女士、胡柏安先生;

    (2)提名委员会:吴伟明先生(召集人)、陈伟华女士、沈仁荣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伟华女士(召集人)、吴伟明、沈仁荣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沈仁荣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韩国庆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陆莎莎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其中,陆莎莎女士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规定的董事会秘书相关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李颢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李颢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则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相关任职资格。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秀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负责人暨部分监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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