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8-030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8年
5月15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0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
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特别说明:请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是否属于深股通标的证券,确定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保留或删除该类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
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18
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
咨询联系人:陆莎莎、金涛;
咨询电话:0571-22806190;
传真电话:0571-22806116。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