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3-038
债权代码:123093 债券简称:金陵转债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2月25日至2021年3月9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6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激励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93人,实际
授予数量为144万份,授予登记完成日期为2021年4月14日。期权简称:金陵JLC1,
期权代码:036456。
6、2021年6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44.98元/份。监事会对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1年度公司业绩未达到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因此,公司拟注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股票期权。除外,由于原激励对象中3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人当选为公司监事,已不符合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时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4万份同时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激励资格并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58.81份。
8、公司2022年6月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的议案》,2022年5月18日,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8,747,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999999元人民币现金(含税)。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9日
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
44.88元/份。
9、2023年6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相关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公示为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
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将于2023年【6】月【9】日实施完毕,2022年度利润分派实施方案为: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28,747,24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1.2 元 ( 含 税 ) , 合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人 民 币
15,449,669.04 元(含税)。
因此,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调整为P=44.88-0.119999=44.76元/份。
三、本次行权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是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进行的调整,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调整程序和调整结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对本次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根据 202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