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收
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苏芳提交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提议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 提议函的具体内容
(一)提议人基本情况
提议人苏芳为公司董事,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提议提交日,苏芳持有公司股份 998.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77%。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同时为建立完善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助力公司的长远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盈利能力的情况下,依据相关规定,苏芳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方式、价格区间、数量、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提议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提议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4、提议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
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5、提议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本数)。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2 元/股的条件下,按回购金额上限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190.48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8%;按回购金额下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95.24 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7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6、提议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以及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提议提交日,提议人苏芳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提议人在本次回购期间无减持公司股份计划,且存在未来六个月及回购期间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五)提议人将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
提议人将依法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承诺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二、 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在收到苏芳提议后,对提议进行了认真研究、讨论,并制定相关回购方
案。公司已于 2022 年 1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