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1-054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博思达资产组股权转让价款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收购的情况概述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0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购买相关议案,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全芯
科电子技术(深圳)有限公司、Upkeen Global Investments Limited 和 Fast
Achieve Ventures Limited 的 100%股权,交易标的持有的主要资产为博思达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和芯星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交易标的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合称“博思达资产组”)。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按照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了本次收购交易的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折合人民币 27,102.55 万元(含税),取得了对博思达资
产组的控制。详情可见 2020 年 9 月 29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 100%股权完成交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人袁怡、Zenith Legend Limited 及博芯技术香港
有限公司上海全芯共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业绩承诺人确认并承诺,博思
达资产组于 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合并
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6,500 万港元、7,800 万港元和 9,200 万港元(均含本数)。
若博思达资产组 2020 年度-2022 年度实现上述业绩承诺,则公司需相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8,750.00 万元、15,000.00 万元、15,000.00 万元。
根据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1]21001980051 号),2020 年度博思达资产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的合并净利润为 9,674.44 万港元,业绩承诺完成率为 148.84%,即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公司需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详情可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按照本次相关协议的约定,全额支付了本次交易的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 18,750.00 万元(含税)。
公司将积极推动后续相关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银行付款凭证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