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476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78.7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9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022.87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含税人民币3,025.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8,997.8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7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7]3623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7,397,910.70
减: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支出金额 67,655,049.16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75,000,000.00
银行手续费 2,337.00
加:理财产品到期赎回本金 289,000,000.00
理财产品收益 1,925,231.09
利息收入 126,426.33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792,181.96
截至2020年末,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为189,203,117.08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8,545,388.00元,
2017 年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投 入 8,903,890.52 元 , 2018 年 募 投 项 目 新 增 投 入
26,065,826.32元,2019年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8,032,963.08元,本年度募投项目新增投入67,655,049.1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7年5月8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以下简称“建行角美支行”)和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62030100188288888)、建行角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505016682900988888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 账 号 余 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162030100188288888 5,229.7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 35050166829009888888 15,786,952.18
合 计 15,792,181.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9,203,117.08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2017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经2017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3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经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公司2020年3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1.5亿元、1.3亿元以及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和金额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0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年度 期初余额 本期购入 本期赎回 期末余额
2020 年度 14,000,000.00 275,000,000.00 289,000,000.00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批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的实际情况,同意将5,0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用途,优先用于收购博思达资产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博思达资产组收购,实际投资收购博思达资产组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5,00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附表1:
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2,022.87(净额 18,997.87) 本年度投入募集 6,765.50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18,920.31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2.70%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资总额(1) 入金额 累计投入 度(%)(3)= 使用状态日期 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
部分变更) 总额 金额(2) (2)/(1)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商业照明产业基地 是 16,100.20 11,100.20 1,737.58 12,412.18 111.82 不适用 214.93 否 否
建设项目
2.设计研发中心建设 否 2,897.67 2,897.67 27.92 1,508.13 52.05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3.收购博思达资产组 是 5,000.00 5,000.00 5,000.00 100.00 2020 年 9 月 30 日 8,603.67[注] 是 否
项目
承诺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