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116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 2020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0 年 10 月 27 日至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
反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101)。
同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102)。
(三)2020 年 11 月 12 日,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四)2020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授予事项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事项相关内容与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 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授予日为 2020 年 12 月18 日,满足授予条件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 名激励对象授予400 万份股票期权。
四、 本次授予情况
(一)授予日:2020 年 12 月 18 日。
(二)授予人数:28 人。
(三)授予数量:400 万份。
(四)激励计划总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本次授予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
权数量(万份) 期权总量的比例 的比例
1 程晓宇 副总经理 25.00 6.25% 0.23%
2 杜艳丽 财务总监 25.00 6.25% 0.23%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人员
3 350.00 87.50% 3.26%
(合计 26 人)
合计 400.00 100.00% 3.73%
(五)行权价格:23.98 元/股。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七)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50%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等待期满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办理注销。
(八)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上市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1-2022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不低
第一个行权期
于4500万元
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0%,且不低
第二个行权期
于6000万元
注:1、上述“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指标,指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因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剔除并购博思达资产组发生的财务成本的影响;剔除博思达资产组实现的净利润及博思达资产组可能存在的商誉减值的影响(本计划激励对象未涵盖博思达资产组的员工),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上一年度考核分数(S) S≥95 85≤S<95 60≤S<85 S<60
考核评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9 0.8 0
行权期内,若相应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当期未能行权部分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五、 本次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 Black-Scholes 模型(简称BS 模型)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确认本次授予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具体参数选取如下:
(一)标的股价:19.71 元/股(授予日公司股票市价);
(二)有效期分别为:1.5 年、2.5 年(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每期首个行权日的期限);
(三)历史波动率:27.39%、28.35%(分别采用创业板综指最近 1.5 年、2.5年的年化波动率);
(四)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五)股息率:1.3152%(以同花顺 iFinD 系统公布的证监会行业类划分,公司属于制造业-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