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109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0
年 9 月24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 9月 27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对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文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 1,802,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成交金额36,222,210 元,成交均价约 20.10 元/股。
至此,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
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之日起 12 个月,即 2020 年 11 月 2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3 日。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