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06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78.70 万股,发行价格 13.9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228,65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30,250,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9,978,650.00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4 月 27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3623 号”验资报告。
2、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8,997.87
减: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3,525.30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433.48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6,400.00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06.05
注:未包含待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2017 年 5 月 8 日公司(作为“甲方”)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漳州角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角美支行(统称“乙方”)及 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丙方”)签署了《太龙(福建)商业照 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目前该协议的履行状况良好。
2、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专户开 募集资金专项账 截至 2020 年 6
号 户名 户行名称 户账号 月 30 日账户金 募集资金用途
额(元)
太龙(福建)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 16203010018828 商业照明产业基
1 业照明股份有限 限公司漳州角美 8888 3,434,003.63 地建设项目
公司 支行
太龙(福建)商 中国建设银行股 35050166829009 设计研发中心建
2 业照明股份有限 份有限公司漳州 888888 1,626,487.70 设项目
公司 角美支行
合计 5,060,491.33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见本报告附表 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4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 2020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 : 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997.87 报告期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370.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 13,525.3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6.32%
是否已 项目达到预 本报告期 截止报告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资进 定可使用状 实现的效 期末累计 是否达到 是否发生重
超募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2) 度(3)=(2)/(1) 态日期 益 实现的效 预计效益 大变化
分变更) 益
承诺投资项目
商业照明产业基 否 16,100.2 11,100.2 1,358.02 12,032.62 108.40% 2021 年 6 月 131.78 1,184.35 不适用 否
地建设项目 30 日
设计研发中心建 否 2,897.67 2,897.67 12.48 1,492.68 51.51% 2021 年 6 月 0 0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 -- 18,997.87 13,997.87 1,370.5 13,525.3 -- -- 131.78 1,184.35 -- --
计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18,997.87 13,997.87 1,370.5 13,525.3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 1、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18,997.87 万元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总投资额 30,400.06 万元,因此公司向银行取得了专项贷款用于投资募集
或预计收益的情 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已累计使用贷款金额 14826.48 万元用于上述项目,且上述项目尚未完工,因此募集资
况和原因(分具体 金投资进度低于预期。
项目) 2、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由于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客户开拓需要一定时间,产能尚处于逐步释放阶段,因此效益低于预
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
重大变化的情况 不适用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
用途及使用进展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根据公司 2019 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目实施地点变更 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增加深圳市为商业照明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施方式调整 不适用
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 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公司已经利用自筹资金向募集资金项目投入 1,854.54 万元。2017 年 5 月 25 日、6 月 23 日,经公司 2017
目先期投入及置 年 5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公司执行董事会决议,
换情况 以募集资金置换了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854.54 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 不适用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
集资金结余的金 不适用
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906.05 万元(含利息净收入和理财收益),其中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资金用途及去向 现金管理金额 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