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20-011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51,721,198.36 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为 51,924,417.90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 5,192,441,79 元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731,976.11 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 185,342,295.21 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232,074,271.32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扣除回购专户
上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 1,327,100 股)后的总股本 106,024,5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12,722,940.00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