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0 证券简称:太龙照明 公告编号:2019-042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9年2月27日召开的201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0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要求,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8日、4月8日和5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020和2019-039)。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3,340,6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1%,成交金额48,373,234.64元,成交均价约14.48元/股。
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本公告之日起12个月,即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5月19日。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持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