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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13

杭州园林: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9      证券简称:杭州园林      公告编号:2021-01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4:30 在杭州市西湖区双龙街 136 号西溪世纪中心 2 号
  楼南楼 5 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其
  中: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5 月 1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5 月 13
  日上午 9:15 至 2021 年 5 月 1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吕明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0 人,代表股份 78,719,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49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9 人,代表股份 78,70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61.490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3,449,5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132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4 人,代表股份 33,438,300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123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1,2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87%。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3.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4.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5.00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6.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7.00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8.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8,7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蒋胤华、仇烨律师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和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1、《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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