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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园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3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19年4月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9年4

  月22日9:0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韦

  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含独立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全

  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

  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韦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审议了《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8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履

  行《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

  司管理层紧紧围绕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和目标,积极推进并落实各项重要

  工作,使公司保持了持续稳定的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包志毅、徐旭青、沈雨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度独立

  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18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裁吕明华先生所作《公司总裁2018年度工作报告》,认为2018年度经营层有效执行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经营目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的经营工作稳健有序,依据一年来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报表数据,编制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如下:

  2018年度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523,192,543.65元,同比上升185.01%;营业利润59,453,770.66元,同比上升51.68%;净利润52,321,404.32元,同比上升50.60%。资产总额527,235,412.91元,其中流动资产317,736,767.73元,非流动资产209,498.647.18元。负债总额171,237,726.01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人355,997,686.90元,同比上升13.41%。

  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2019年度市场拓展以及生产经营计划,以经审计的2018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公司编制了2019年度主要预算指标:营业收入预计同比增长40%-60%;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30%-50%。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公司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并出具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2,8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亦分别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审核意见。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薪金实施细则》制定了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根据上述人员工作内容与强度、个人能力、加入公司年限、同行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2019年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税前)/人,按月发放,对于独立董事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予以报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薪酬管理委员会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金实施细则》制定后报董事会批准,其余未
动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2019年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在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的银行授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上述授信有效期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授信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种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等),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本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自主决定以公司的名义与各银行机构签署授信融资的有关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总裁或其授权人与各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额度内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授信、借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金融工具准则、《修订通知》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一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对公司持续经营情况比较了解,工作尽职尽责、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进行审计,能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能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为此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全年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定于2019年5月15日召开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7、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杭州园林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