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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2-27

星云股份: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为进一步推进公司战略发展,同时完善公司董事会治理,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运作及决策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选举刘作斌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刘作斌先生简历

  刘作斌,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级经济师,福州市工商联常委,福州市马尾区政协常委,福州市马尾区工商联副主席,福建省碳中和学会理事会理事。历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福建时代星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星云智慧(福建)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福建合志谊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刘作斌先生作为公司的创始人和核心人员,全面主持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发展战略、业务目标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拟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及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管理体系构建和业务流程策划;主持管理评审等工作。

  刘作斌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持有公司 11.36%的股权。刘作斌先生与担任公司董事长的李有财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刘作斌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作斌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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