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 6 号公司第一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23 年 6 月 26 日(星期一)。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有财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
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下同)
共 6 人,代表股份 66,384,41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919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55,459,276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527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表股份 10,925,1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7.3926%。
4、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共2 人,代表股份 1,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5、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和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亦亲自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聘请的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本次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李有财先生、刘作斌先生、江美珠女士和许龙飞女士四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姓 名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李有财 55,460,180 83.5440% 904 90.4000%
刘作斌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江美珠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许龙飞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张白先生、郑守光先生和郭睿峥女士三人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董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 表决结果如下:
候选人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姓 名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获得选举票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股)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张 白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郑守光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郭睿峥 66,384,317 99.9999% 904 90.4000%
(三)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本次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本 次会议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郭金鸿先生、易军生先生二人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上述监事的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 结果如下:
候选人 全体出席股东的表决情况
姓 名 获得选举票(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郭金鸿 66,384,315 99.9999%
易军生 66,384,315 99.9999%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位非职工代表监事郭金鸿先生、易军生先生,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邓秉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 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之日起计算。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蔡钟山律师、陈禄生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