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3 年 1 月 6 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27.16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55.185 元/股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云股份”)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中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以 2023 年 1 月 6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55.18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16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22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3、首次/预留授予价格:55.24 元/股(调整前)。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
董事、监事及外籍人员)。具体分配如下: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刘作斌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0.0000 2.32% 0.07%
2 许龙飞 中国 董事会秘书、 5.0000 1.16% 0.03%
副总经理
3 汤慈全 中国 副总经理 5.0000 1.16% 0.03%
二、其他激励对象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员 384.7470 89.08% 2.60%
工(347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小计(350 人) 404.7470 93.71% 2.74%
预留部分 27.1600 6.29% 0.18%
合计 431.9070 100.00% 2.9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
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
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刘作斌先生为单独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亦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除刘作斌先生外,本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其他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
经公司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
书后,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按要求及时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
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并依据公司
后续实际发展情况确定。
(4)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不得归属的期间将根据最新规定相应调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3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6个月
第三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40%
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
第一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
第二个归属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 50%
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33亿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2023年、2024年累计营业收入不低于63亿元。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S、A、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B 及以上 C D
(含 S、A、B、)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6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