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22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7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5.74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758.00万元,本次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3,299.44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351ZA0009号”《验资报告》。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投资预算 拟使用募集资金数额
1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 9,010.70 9,010.70
系统产业化项目
2 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 7,048.57 7,048.57
化项目
3 研发中心项目 3,399.29 3,399.29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 计 23,458.56 23,458.56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时候,公司严格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同时及时知会保荐机构,随时接受保荐代表人的监督。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资金用途 存储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 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
福建星云电子股
限公司福州五四 591903794510103 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支行 目
中国建设银行股
福建星云电子股 3505018761070988 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
份有限公司福州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8999 统产业化项目
南门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
福建星云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福州 699602988 补充流动资金 已销户
份有限公司
金山支行
福建星云电子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591903794510302 研发中心项目 338.57
份有限公司 公司福州五四支行
合 计 338.57
4、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7 年 5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95,839,984.88 元。该事项 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 351ZA0080 号《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23,458.56 万
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5,604.75 万元(其中包括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为 9,584.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7,647.60 万元注(其中:募集资金
7,540.96 万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106.64 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 338.57
万元(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注: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4 月 16 日、2018 年 5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和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检测 系统产业化项目”和“中小型锂电池检测系统产业化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投入使用,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7,647.6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 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研
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 3,086.43 万元, 节余的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为 338.57 万元,具体使用募集资金 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募集资金实际 账户利息收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入净额(注) 金额(含利息 状态
收入)
研发中心项目 3,399.29 3,086.43 25.71 338.57 拟结项
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是指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 额。
四、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研发中心项目”从规划到实施周期较长,随着公司设备研发能力以 及国内设备制造技术的不断提升,部分生产设备实现国产化代替进口,节省了部 分设备采购预算;
(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管 理,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最大
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在存放过程中除产生的利息收入外,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强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产品取得理财收益。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
募集资金 338.57 万元(含截至 2021 年 12 月 15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
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25.71 万元)及募集资金专户后期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实施完毕后,公司所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全部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授权董事长、经营管理层办理“研发项目中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事项。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拓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