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2021 年 4 月修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的《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第十三条原文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电子测试仪、电子自动化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租赁;电子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开发;机械设备及配件生产加工;从事计算机软件及硬件产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软件开发及维护、软件产品销售、电子产品技术服务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网络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