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8-03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已获2018年5月9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
登于2018年5月10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1、公司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7,70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67,7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35,400,000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5
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8年5月23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
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8年5月2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498 李有财
2 01*****266 江美珠
3 02*****133 刘作斌
4 02*****098 汤平
福州开发区鑫鸿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5 08*****065
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8年5月14日至登记日:2018年5
月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8年5月23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转增股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比例(%) 本(股) 比例(%)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3,318,045 63.9853% 43,318,045 86,636,090 63.985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381,955 36.0147% 24,381,955 48,763,910 36.0147%
三、总股本 67,700,000 100.0000% 67,700,000 135,400,000 100.0000%
注:因分派实施中存在进、舍位,变动后股份数量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数据为准。
七、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35,400,000股摊薄计算,2017年度每
股净收益为0.46元。
八、咨询方法: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石狮路6号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
联系人:许龙飞、周超
电话:0591-28051312
传真:0591-28328898
九、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