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召开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额不超过 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参与竞拍宗地编号为“马宗地2017-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详见2017年8月29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和《关于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7)。
2017年9月4日,公司参与了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挂牌出让活动,竞得编号为“马宗地2017-03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
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签署了《福州市马尾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为上述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竞得人。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9月4日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成交确认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017年9月14日,公司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7】03号(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公司将按照《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后,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本次交易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竞买,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出让人: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
住 所: 福州市马尾区马限山一号
(二)出让土地基本情况
1、宗地编号:马宗地2017-03号
2、宗地位置:马尾快安马江大道南侧、珍珠路东侧
3、土地面积:25,100平方米(合37.65亩)
4、土地用途:工矿仓储用地-工业用地(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
5、交付日期:2018年3月14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公司
6、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1)建筑密度:30%≤建筑密度≤45%(且建筑系数≥40%)
(2)绿地率:15%≤绿地率≤20%
7、其他土地利用要求:
(1)该地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7%。
(2)该地块建设的项目投资强度每亩必须达到人民币800万元以上,且应属新
能源测试设备作业及新能源自动化装备行业,并由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尾园管委会负责监管。
(3)公司在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应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年限内)不得出租、转让土地,若公司决定退出,由马尾区政府按原出让地价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收回该宗地全部土地使用权。
9、出让年限:50年(按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10、出让价款:4,084万元
11、本合同项下宗地竞买保证金1,225万元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12、付款方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2期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
让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2,042万元,付款时间:2017年10月13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2,042万元,付款时间:2017年12月12日之前。
三、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购买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对生产经营场地的需求,有利于实现星云工业基地整合,形成规模集聚效益,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有积极促进作用。
四、备查文件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