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2-045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0]2570 号)同意,于 2021 年 4 月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担任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
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盛证券需履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
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目前公司尚处于持续督导期内。
公司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于 2022
年 4 月 24 日签订了相关保荐协议,聘请中泰证券担任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具体负责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工作及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
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盛证券未完成的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中泰证券承继,国盛
证券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中泰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李刚先生、常乐先
生(李刚先生、常乐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盛证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过程中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5 日
附件:
保荐代表人简历
李刚,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经理、保荐代表人,金融硕士。曾参与执行项目包括:未来电器和永联科技 IPO 项目,润普食品北交所 IPO 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常乐,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曾参与或负责金钟股份 IPO 项目、原力数字 IPO 项目、新开普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新能泰山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新开普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大亚圣象收购资产项目、罗莱生活收购资产项目等。在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IPO 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